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区实施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治理整顿和三项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稳定,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保障点,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构建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规范监管行为,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山安全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安全发展推进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实现市下达我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考核控制指标和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要求,力争实现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杜绝大事故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起数。
  三、工作重点
    (
一)、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以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的“工作格局”为目标,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党委领导干部定期督查制度,深入矿山、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2、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责任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据最新调整后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继续修订完善《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理清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监管体制。

3、继续督促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规范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为核心,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中小企业中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将安全诚信缺失、安全承诺不兑现的单位,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对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与服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继续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委会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协商制度、重点工作推动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约谈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以2009年目标考核为标准,选择安全管理工作好的作为示范单位,促进各安全管理部门的互相学习和交流,推动促进乡镇街道安全达标工作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先点后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改善设备工艺水平;在加强小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启动非煤矿山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5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和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

(二)、加强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继续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1)、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管理。要深刻分析当前小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今年小煤矿安全工作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水灾害防治工作。三是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煤矿技术改造。四是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五是突出预防为主,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行力。

(2)、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狠抓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效果进行具体量化,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部企业达到5级以上标准要求;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管理,做到责任和义务结合,目标和效果一致,任务和措施统一,防范和监督并重,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监管到位,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要以“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场、步行街、宾馆、饭店、歌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深入、严格地安全检查。

(5)、加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和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进行停业整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行为。

(6)、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今年是我区“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一年,要针对各工地施工特点,以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物体打击“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拆、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道路交通要以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快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的治理;水上交通要继续加大对交通运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水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严禁超员、超载、渔船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8)、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对全区各中小学校校舍、附属设施、食堂卫生和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学生人身安全。

(9)、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做好检查工作,对区内豆制品小作坊、宾馆浴室和工矿商贸企业进行锅炉大检查。督促各使用单位重视对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宾馆、饭店内电梯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各单位要结合《八公山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卫生、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继续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巩固隐患治理成果为契机,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方式方法,着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的同时,凸显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起覆盖全区的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上报的各类隐患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及时预警、研判,主动把握和掌控隐患的整改状况和发展态势。

8、继续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提请区政府对一批区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治督查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监控,年终对全年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动态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每季度调度汇总,提交区政府实行动态挂牌督办。各单位要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明确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

9、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年内都要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对各行业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建设,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0、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安监人员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将工作重心下移,防范关口前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11、突出监管执法重点。把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对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作为打击重点;把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作为查处重点;把制止企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12、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把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证照等多种法律手段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证照,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把监管执法与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企业自觉加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计划执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考核,提高执法质量。

 13、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部门间联合检查机制,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检查制度;组建常年性的联合执法队伍,落实经费和人员,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对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严打重治的高压态势。

14、严格打非责任追究。继续坚持和落实政府的打非职责,落实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打非工作不力、只讲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导致大事故以上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责任倒查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打非巡视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打非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推动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5、精心策划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活动。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活动主题,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增强活动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政府安委会拟在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下基层”、“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16、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企业培训机构建设,为开展安全培训提供有力支撑。

17、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继续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要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配合,采取开辟专栏、跟踪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突发事故报道及工作预案,加强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10]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安委会根据我区实际,制定研究了《八公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做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和督查组的相关迎检工作。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八公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09年11月23日、今年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1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倾力做到安全监管不缺位、现场管理无漏洞、隐患排查无死角,坚决做到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和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君(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敏(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

           朱从才(区安监(煤炭)局局长)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1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梳理和隐患排查、统计上报、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

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国土分局、各办矿单位配合;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国土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经贸委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八公山镇、山王镇、妙山林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4、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建委牵头,区安监(煤炭)局、八公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配合;

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交警大队牵头,八公山交通分局、八公山镇、山王镇配合;

6、交通运输企业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交通分局、八公山地方海事处牵头,八公山交警大队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消防大队牵头,区文体局、宗教局、八公山镇、山王镇、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8、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公安分局牵头,区经贸委、区安监(煤炭)局配合;

9、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建委、区旅游局配合;

10、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农林局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配合;

11、供气供暖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建委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12、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旅游局牵头,八公山消防大队、区宗教局、区旅游公司配合;

13、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教育局牵头。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一岗双责”规定,迅速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的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

三、时间进度

这次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8日至1月31日,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行动,所有的安全隐患都要登记,落实整治责任,所有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建档,实行政府挂牌整治;

第二阶段:2月1日至2月20日,以保障“春节”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节日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

第三阶段:2月21日至3月15日,以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再排查再整改。

四、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破器材、旅游、特种设备、船舶、农业机械、中小学校、水利、供气供暖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深入排查。

五、排查内容

1、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的情况;贯彻落实2009年11月23日、今年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等。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保安工程,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监管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民用爆破器材、旅游、中小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伤亡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以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5、重大隐患整治进展和销号情况。

6、特殊天气条件下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六、排查方式

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要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岗位都要全面、彻底排查,政府部门排查要充分发挥面上指导作用,引导企业相互借鉴、交流经验。

二是普遍排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普遍排查要突出面,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专项排查要突出细,做到安全不留隐患。

三是主动整改和挂牌督办相结合。隐患所在单位对查出的每一起事故隐患,都要采取“定隐患内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的方式,登记造册,彻底消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下达执法文书,市政府安委会将予以挂牌督办。

四是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相结合。因再排查再整改行动迟缓,工作流于形式,现场排查不细,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限处罚。

七、有关要求

1、各专项排查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相关部门与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排查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排查。

2、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制订应急预案,指定专人盯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公开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告公示,定期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安全整治不留后患。

3、各专项排查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将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和一季度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月23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阶段工作小结及安全隐患统计表请分别于1月31日、2月18日和3月18日前报送,联系电话:5614488。区政府安委会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专项排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时时督察。

 

 附件:1、安全隐患统计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10]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安委会根据我区实际,制定研究了《八公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做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和督查组的相关迎检工作。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八公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09年11月23日、今年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1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倾力做到安全监管不缺位、现场管理无漏洞、隐患排查无死角,坚决做到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和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君(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敏(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

                朱从才(区安监(煤炭)局局长)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1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梳理和隐患排查、统计上报、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

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国土分局、各办矿单位配合;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国土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经贸委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安监(煤炭)局牵头,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八公山镇、山王镇、妙山林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4、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建委牵头,区安监(煤炭)局、八公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配合;

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交警大队牵头,八公山交通分局、八公山镇、山王镇配合;

6、交通运输企业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交通分局、八公山地方海事处牵头,八公山交警大队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消防大队牵头,区文体局、宗教局、八公山镇、山王镇、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8、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公安分局牵头,区经贸委、区安监(煤炭)局配合;

9、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八公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建委、区旅游局配合;

10、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农林局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配合;

11、供气供暖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建委牵头,八公山镇、山王镇、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土坝孜街道办事处、毕家岗街道办事处配合;

12、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旅游局牵头,八公山消防大队、区宗教局、区旅游公司配合;

13、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组:由区教育局牵头。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一岗双责”规定,迅速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的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

三、时间进度

这次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8日至1月31日,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行动,所有的安全隐患都要登记,落实整治责任,所有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建档,实行政府挂牌整治;

第二阶段:2月1日至2月20日,以保障“春节”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节日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

第三阶段:2月21日至3月15日,以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再排查再整改。

四、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破器材、旅游、特种设备、船舶、农业机械、中小学校、水利、供气供暖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深入排查。

五、排查内容

1、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的情况;贯彻落实2009年11月23日、今年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等。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保安工程,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监管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民用爆破器材、旅游、中小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伤亡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以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5、重大隐患整治进展和销号情况。

6、特殊天气条件下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六、排查方式

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要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岗位都要全面、彻底排查,政府部门排查要充分发挥面上指导作用,引导企业相互借鉴、交流经验。

二是普遍排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普遍排查要突出面,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专项排查要突出细,做到安全不留隐患。

三是主动整改和挂牌督办相结合。隐患所在单位对查出的每一起事故隐患,都要采取“定隐患内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的方式,登记造册,彻底消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下达执法文书,市政府安委会将予以挂牌督办。

四是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相结合。因再排查再整改行动迟缓,工作流于形式,现场排查不细,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限处罚。

七、有关要求

1、各专项排查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相关部门与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排查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排查。

2、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制订应急预案,指定专人盯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公开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告公示,定期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安全整治不留后患。

3、各专项排查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将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和一季度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月23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阶段工作小结及安全隐患统计表请分别于1月31日、2月18日和3月18日前报送,联系电话:5614488。区政府安委会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专项排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时时督察。

 

  附件:1、安全隐患统计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时值冬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在际,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是发生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同时,也是小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和锅炉等取暖设备设施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保持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与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当前生产安全情况实际,现将冬季和节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冬季和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八公山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八公山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积极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冬季和节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和节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地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等;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及雨、雪、风、雾、燥等不利因素,重点抓好防火灾、防雪灾、防冻防滑、防交通事故、防坠落、防煤气中毒等各项工作,把各项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

1、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11.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深刻分析当前小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要督促各类煤矿企业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下决心推进“先抽后采”,全面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煤矿关闭整顿和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对防突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望、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冬季用煤高峰要特别注意严防煤矿企业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突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以下简称“三超”)组织生产,凡发现煤矿企业存在“三超”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已取缔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基建矿井、停产矿井违规生产。

2、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狠抓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效果进行具体量化,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管理,做到责任和义务结合,目标和效果一致,任务和措施统一,防范和监督并重,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监管到位,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工矿商贸企业值班室和确需使用取暖设备的岗位和场所进行检查,监督企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操作人员工作岗位安全职责,对使用煤炉取暖的场所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取暖设备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防发生中毒、爆炸、触电和火灾事故;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农林部门要切实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巡查、值班、信息报送和物资储备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坚决杜绝与制止各类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安监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深入、严格地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停业整改。要针对冬季特点,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环节防火、防冻等措施,严防发生爆炸、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5、加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春节前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旺季,安监、公安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对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和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进行停业整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行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系统内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节会前要对辖区和系统内空置厂房、仓库和其他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6、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区建委要针对各工地施工特点,以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中毒“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拆、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以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快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大对水上交通运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水上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严禁超员、超载、渔船载客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8、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对全区各中小学校校舍、附属设施、食堂卫生和体育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学生人身安全。

9、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冬季是“土锅炉”死灰复燃、常压锅炉违规违章使用情况的高发季节。为切实保障冬季和节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区经委要积极联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明确监管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做好检查工作,对区内豆制品小作坊、宾馆浴室和工矿商贸企业进行了节前锅炉大检查。督促各使用单位重视对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八公山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卫生、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冬季和节会期间安全生产。

   四、大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冬季和节会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救援。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电话:5617150

传真:561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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